看到大家都在寫些五四三,那麼我也來寫一段小插曲,有關小學時代的事情。


  小學三年級,班上有個同學家境不錯,只知道她常常要去上才藝課。


  有一次,我就陪她去學豎琴,那時我第一次看到豎琴是很大一台,比人還高。剛好卡通在演「咪咪流浪記」,裡面也有豎琴的表演,豎琴行雲流水般的琴韻,聽了就是讓人放鬆心情。


  當然,那位同學也有彈給我聽,身體要很貼著豎琴,兩腳跨坐,雙手要一直來回撥弄琴弦。


  我不只陪她去上過課,就在Lion Gate附近,下了課都可以在那邊看到我們的足跡,有空就分享自己的玩具、貼紙,逛過附近的「龍太」(已經拆掉了),小時候就這麼單純。


  月考了,她有一科不會寫,就叫我把考卷給她抄,「否則不跟妳好」她威脅我,然後她就很大方地抄起來,老師沒發現。


  其實,這所小學是個明星學校,很多家境不錯的人都會把小孩送去那裡讀書,也有很多人轉學,來來去去的。


  後來不知怎地,有一次她發起小姐脾氣,硬是要我把她送給我的東西全部還給她,再不就是換成現金,我大叫「哪有人這樣的!?」,她逼得很緊,新台幣將近200元,在二十多年後的今天應該算很貴了,當然,錢還給她以後友誼自然就沒有了。


  這位同學,平常她沒什麼朋友,很快地她又找了一位要好的,不過我並不清楚她有沒有叫那位同學還錢,最後聽說她轉學了,轉去哪裡就不清楚了,我呢?一點也不想知道她的事。


  她的名字我還記得,也記得她會彈豎琴、還有硬要我還錢的事,我呢?吃了悶虧只好認栽了。


  這大概就是小朋友的「切八段」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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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yihui517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3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