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本不擇手段圖謀海洋權益 “指鹿為馬”搶占藍色國土

鉅亨網新聞中心 (來源:和訊網) 2014-09-18  10:04

 

 《參考訊息》刊文指出,圈占更多大陸架權益,只是日本海洋戰略的一個組成部分。作為島國,日本極為重視“海洋立國”。長期以來,其一方面四處“跑馬圈地”,試圖制造既成事實,控制更多海洋資源;一方面則通過經濟和安全援助等方式拉攏海上航線沿岸國,爭奪海上航線控制權,其海洋安全戰略顯示出明顯的對華針對性。同時,日本這種積極擴張海洋權益的企圖,並非只是少數政客的一時鼓噪,而是有步步為營的規則、強大智囊團隊的政策支援,並有在民眾中的廣泛宣傳作為輿論保障,這些相互配套的 做法值得國際社會關注與警惕。這篇文章具有一定參考意義。

 

日本人工島嶼-衝之鳥礁  

 

“指鹿為馬”搶占藍色國土

 

日本陸地面積雖然居世界第62位,但是卻經常宣稱自己有世界第6位的海洋國土(按照日方演算法達到447萬平方公里),而其中相當一部分就是把沖之鳥礁作為“島”,用“指鹿為馬”的方式算出的。

 

沖之鳥礁位於距離東京約1700公里的西北太平洋(601099,股吧)上。一戰期間,日本從德國手中奪取太平洋海域諸多島嶼殖民地,其中就包括這一區域。1931年,這里在行政上納入小笠原群島的範圍。在二戰後相當長一段時間,小笠原群島由美國管理。1968年,美國將小笠原群島“歸還”日本,沖之鳥礁也包括在內。

 

1977年,日本開始主張自己的200海里漁業區權益。1983年,日本簽署了《聯合國海洋法公約》。根據這一公約,如果沖之鳥礁是“島”,則可以擁有相應的200海里專屬經濟區,以及相應的大陸架權益。由於沖之鳥礁與其它日本領土距離均在200海哩以上,因此其一旦成“島”,將帶來一個以200海哩為半徑的圓形專屬經濟區,這片藍色國土的面積可達約40萬平方公里,甚至超過日本領土的總面積。

 

但是,《聯合國海洋法公約》規定,人類無法居住並且無法維持獨自經濟生活的岩石,並不享有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權益。在1983年日本簽署《聯合國海洋法公約》時,沖之鳥礁只有兩塊總面積不足10平方米的礁石還能在高潮時露出水面。顯然,這絕對無法達到“島”所需的標準。

 

為了強調這里是“島”而非“礁”,日本於1988年開始斥資285億日元,對沖之鳥礁進行系統的加固工程。日方不僅用鋼筋混凝土修建了直徑近50 米、高度約1.5米-2.5米的人工礁盤,還在外側堆砌了鐵制的防波塊。後來,由於有防波塊在惡劣天氣下砸到礁石,日方又在礁石上方罩以成本高昂的鈦合金防護網。

 

即使在加固工程完工後,由於不斷發生侵蝕,日本也沒有停止後續維修工作,甚至還撥出專門預算試驗人工培育珊瑚,以期通過所謂“自然力量”讓這里形成真正的“島”。

 

為了體現所謂“沖之鳥島”能夠維持人類經濟活動,在時任東京都知事石原慎太郎的推動下,小笠原群島漁民2005年開始在這一海域捕魚,而東京都政府則為漁民提供補貼,以彌補其路途損失,僅僅2005年一年,這項補貼就達到5億日元。此外,一些日本的遊輪公司也在其太平洋航線上將沖之鳥礁設為沿途景點。

 

僅僅是加固工程尚且不夠,日方還決心將這裡變成事實上的“有人島”。2010年,日本國土交通省決定再投資750億日元,在沖之鳥礁西側建設碼頭、錨地和道路等,以使其成為能夠進行運輸和補給作業的基地。為了追趕進度,日方甚至不惜在惡劣海況下冒險施工。2014年3月30日,施工中的棧橋發生傾覆事故,導致5名工人死亡,2人失蹤。在如今的日本社會,這樣的安全生產事故往往會引發重大社會關注。但此次事故發生後,工程未受明顯影響,仍在緊鑼密鼓地 進行。

 

多年來,為了這小小幾塊礁石,日本僅大規模專項投資就超過1000億日元(折合約60億元人民幣),小規模的日常維護與投資更是難以計算。其目的就在於制造既成事實,迫使國際社會接受沖之鳥“島”的名分。

 

處心積慮混淆視聽

 

為在國際場合實現沖之鳥礁“正名”,日本不惜血本在國際社會開展輿論戰。日本中央政府和東京都政府都投入了大量宣傳資源,通過電視、報紙、互聯網等渠道“發聲”,其間甚至使用了各種有意無意混淆視聽的方式。

 

2012年4月,聯合國大陸架界限委員會即將審批日本申請的部分大陸架延伸計劃。就在該委員會尚未正式公布結果之時,日本媒體就開始炒作“日本最南 端領土沖之鳥島被委員會認可為(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)基點”,特別是稱沖之鳥礁以北的“四國海盆區塊”獲得批準正是“島”之名分的體現。一時間,日本國內很多民眾都以為,聯合國大陸架界限委員會已經認可了“沖之鳥島”的地位,部分國際媒體也進行了轉載。

 

但實際上,委員會最終批準的延伸計劃中,雖然有“四國海盆區塊”,但這一區塊並不是以沖之鳥礁為基點計算延伸的,其存在與沖之鳥礁的存在並無關係。而且,在日本申請的7個區域中,委員會批準了6個,唯獨沒有批準以沖之鳥礁為基點申請的“九州-帕勞海嶺南部區塊”,這正說明了聯合國大陸架界限委員會對 於沖之鳥礁性質的態度。但是,日本媒體對於這一最終結果的意義,卻忽然間全無報導解讀的熱情。如果一般民眾不去專門了解最終結果,很可能還會以為此前日本媒體的誤導性報導是真實的。

 

極力爭奪海上航線

 

除了專屬經濟區與大陸架權益之外,日本還極為重視海上航線的控制權,並以外交、經濟和安全等多領域手段爭奪航線沿岸國的支援。而在安倍晉三政權2012年上臺以來,其還大幅加強了軍事與安全手段的運用。

 

日本最為重視的所謂“海上生命線”是經過印度洋通向中東和歐洲的航線。這其間有麻六甲海峽、龍目海峽、巽他海峽等重要水道。過去,日本主要通過外交和經濟援助的方式,爭取沿線國的支援。2006年安倍晉三第一次執政時,時任外相麻生太郎提出了“自由與繁榮之弧”的構想,將東盟各國設置於“弧”的中央,而印度則是“弧”的節點。與這一設想相應,日本大力加強對東南亞的經濟援助和投資,並試圖通過加強與東盟國家和印度的經濟紐帶,確保這些國家在外交博弈中的對日支援。

 

同時,日本花大力氣加強對東南亞各國的國防力量和基礎設施建設的投資。2011年,日本防衛省專門設立“能力構筑支援室”,主要實施對東南亞各國的非傳統安全領域的能力提高和人才培育等,每年預算為3億日元。

 

2012年底安倍晉三再次執政後,其外交政策的對華針對性進一步增強,而在爭奪海上航線沿岸國支援的過程中,則更加重視軍事與安全手段的運用。例如,在安倍政權解禁武器出口三原則之前,其就利用“政府公務船”的名義,向菲律賓出口巡邏艇。而在解禁武器出口之後,日本更是積極向澳大利亞推銷常規潛艇,向越南兜售巡邏艦。

 

就在9月初日印首腦會談之後,安倍即馬不停蹄地前往南亞,訪問孟加拉國和斯里蘭卡。日本媒體指出,安倍希望以此牽制中國在印度洋周邊國家的影響力。

 

值得一提的是,日本對於中國與太平洋島國的交往也極為警惕。每逢中國與太平洋島國出臺新的重要合作項目,日本媒體時常都會進行另一種角度的解讀,呈現中國在太平洋“擴張勢力”。而日本自己卻從1997年開始定期與太平洋島國舉行首腦峰會,並施以巨額經濟援助,試圖“對衝”中國在這一地區的影響。

 

統籌謀劃海洋戰略

 

日本的海洋政策過去分別由數個部門管理,例如外交業務歸口外務省、經貿關係歸口經濟產業省等。在這種局面下,其海洋政策缺乏統一性,政府內部協調不暢。

 

為改變這一局面,在安倍晉三第一次執政期間,他力推海洋事務決策與管理體制的改革。2007年7月,日本實施《海洋基本法》。根據這一法律,日本政府在內閣府設立了“綜合海洋政策本部”,由首相擔任“本部長”,副本部長則為官房長官和海洋政策擔當大臣(由國土交通大臣兼任),全體閣僚均為本部成員。按照當時安倍政府的設想,綜合海洋政策本部可作為海洋政策的司令部,統籌謀劃海洋戰略,採用頂層設計的方式確定總體方向,再具體將任務細化至各個部門,以實現一元化的領導和實行體制。但是,該法律實施不久,安倍即突然辭職,因此他當時未能完成後續配套工作。而在此次重掌政權後,安倍政府在海洋方面的動作,很多都是過去安倍長期設想的延續。

 

同時,根據《海洋基本法》,日本政府每5年要制定一次《海洋基本計劃》。首次計劃在2008年3月出臺,第二次計劃於2013年4月完成。《海洋基本計劃》內容極為詳盡,包括推進海洋資源的開發和利用、保護海洋環境、開發專屬經濟區、確保海上運輸、確保海洋安全、推進海洋調查、推進關於海洋科學技術的研究開發等各種具體措施。

 

談到日本的海洋戰略,還不得不提及日本種類繁多的政策團體和智庫機構,它們在日本論證和實施海洋戰略的過程中發揮了重大作用,很多提議都反映於日本政府的海洋政策之中。

 

例如,日本財界首要團體“經團聯”2002年制定了《21世紀的海洋大設計》報告,建議將利用海洋國土作為“國民目標”而制定政策,由產官學“三位一體”合作推進海洋國家的綜合開發,跨越條塊分割的行政弊端。此後“綜合海洋政策本部”的建立,從某種意義上體現了這一設想。

 

又如,與國土交通省關係密切的“海洋政策研究財團”一直是日本海洋政策的重要研究機構,自2004年以來,發行了《海洋白皮書》、《海洋政策大綱》和《海洋基本法案概要》等檔案。2007年出臺的《海洋基本法》在很大程度上也體現了該智庫的研究思路。

 

綜上所述,在安倍政府上臺之後,日本爭奪海洋權益的步伐進一步加快,其所運用的手段更加多樣,且其海洋戰略還將通過安全合作、海底資源開發等方式,與地緣戰略、經濟戰略形成配套協調之勢,其後續發展值得人們關注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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