起名雖屬私事也別太任性

2015年4月23日星期四出版

零點快評

新華網報導,濟南市歷下區人民法院21日恢復審理全國首例姓名權行政訴訟案,並將於近期宣判。 濟南市民呂某給女兒起了一個既不隨父姓,也不隨母姓的名字:北雁雲依。 對此,派出所拒絕為其辦理戶口登記。

此事件中,呂某起訴派出所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女兒合法權益。 原告敢於打這起官司本身值得肯定,群眾懂得依法維權,是社會走向成熟的表現。 但這件事本身引起的爭論還在於,私權固然應該保障,但也不能太任性。

就起名字這一細節來說,給孩子取個奇特甚至奇葩的名字,看上去標新立異,可這樣的創新價值在哪裡呢? 我們看到不少怪異複雜的姓名,給當事人的正常工作生活和交往造成了一定的麻煩。 至於把姓都給丟掉的名字,從常理來看,違背了民族姓氏文化傳統,可能會讓孩子缺失家庭認知,不排除以後會給孩子增添其他煩惱。

公民當然依法享有姓名權,但公民行使姓名權,不應當脫離社會實際,要考慮到孩子的未來,盡量給孩子一個方便使用,而不帶來麻煩的姓名。 起名字過於標新立異,甚至超越常規,往往會把姓名的真正意義和功能給丟掉。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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