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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遇到很兇的店家,顧客是悶不吭聲,夾著尾巴走人?還是直接和老闆對上了,互相嗆聲呢?


  家裡附近有一攤很是美味的鹹酥雞,由於它的鹹酥雞不帶骨頭,有別於其它攤位的鹹酥雞,姑且就叫它「無骨鹹酥雞」吧。不單是肉裡沒有骨頭,肉質新鮮,口感是滑嫩到不行,不知道裡面放了多少嫩精哦?但那攤在整條夜市裡生意算是數一數二的。


  一開始透過朋友介紹,才知道家裡附近有這樣美味的攤子,沒辦法,不知道住家附近有什麼好吃的笑話被朋友笑了很多年。這個攤子原先由一位中年的老闆娘負責打理,身旁還有一位僱來的歐巴桑,偶爾老闆娘的女兒會過來支援,三個人都很客氣,和氣生財加上食材美味、攤位乾淨,正是這一攤客人絡繹不絕的原因吧。


  這一兩年似乎是老闆易主,老闆娘退居幕後,店面出現了一男一女,感覺上客人比較稀少了。至於女生是熟面孔但男的是全然不認識,乍看之下樣子很酷,不太容易親近。食材口感不變,但加味的九層塔和蔥花變少了,胡椒鹽和辣粉一樣撒得不多(是把調味粉當作寶嗎?)。



  先來解釋一下這個店家的邏輯和規定吧!假設要買一小份鹹酥雞,就在盤子上放一塊,買大份則是放兩塊,而不用講明,老闆會自己判斷。如果要再買多的,當然就是直接跟老闆說啦。


  這段時間「總共」和那位男士起了兩次小小的磨擦,第一次的導火線在於盤子上該放幾塊鹹酥雞,好讓店家判別顧客要買多少?那一次我放了兩塊,馬上被這位男士糾正「買一份放一塊」,喔喔!我知道了,「以後常來買就是啊,不可以太久沒來買」當時我這樣笑他。


  第二次可就鮮了,我放了兩塊,依照這位男士的邏輯與「規定」,買小份鹹酥雞就在盤子上放一塊做為識別,買大份的就放兩塊,於是我放了兩塊,卻讓這位男士說我沒講清楚,當場我立刻搬出他先前的「規定」反駁他,他先是愣了一下,還是以我沒講清楚「妳這是買兩份大份的」咬住不放(想找台階下吧?)。真是善變的男人,你這是在講繞口令嗎?兜了一大圈,還不如一開始就直接由顧客表示要買多少就好了嗎?加上攤子又沒有價位的標示,全憑他個人的主張行事,這樣似乎行不通哦。


  還有,太久沒買忘了他的規定可是不行的,小心會被這位男士糾正,哈哈!(要亂也該有個限度咩)


  這樣的交易模式,好像是生意好做、顧客難為,比照我之前去別攤光顧的時候,都是直接講明要買多少,也許是生意太好,無暇顧及太多,用了識別的方法還是引起爭議,這該如何是好呢?


  以後還是等老闆娘出現再跟她買吧,我還是喜歡跟老闆娘買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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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yihui517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