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少女劈多男 被甩就告性侵

答應復合才和解 警斥:太亂來

2015年01月15日
【突發中心╱新北報導】新北市一名十六歲少女,交往複雜同時與多男交往,日前被其中一名男友發現劈腿怒提分手,少女挽回無效,竟報警控告男友性侵,日前她又再到警局表示:「這次要告另一個男友,上次那個已講好不分手了!」警方認為當場責罵:「浪費司法資源,小心被告誣告!」

警方調查,行徑離譜的姚姓少女(十六歲)出身單親家庭,兩年多前在友人家看A片時,遭六男起鬨逼迫與男友上演活春宮,被威脅「不配合,輪流上妳」,事後向友人哭訴擔心會懷孕,友人竟教唆一對雙胞胎少年到超商偷驗孕棒,兩少年遭逮說出原委。 

曾被逼上演活春宮

 

警方表示,姚女因活春宮案認識一名女警,總叫她「警察姊姊」,之後若與男友發生口角,就上警局找警察姊姊哭訴,兩年多來,姚女陸續展開多段戀情,但對象多是比自己年幼的少年,也常到警局哭訴自己為情所困。


本月初姚女跑到警局表示要控告其中一名男友性侵,警方找來男友調查,並依妨害性自主罪嫌送辦,怎料數日前姚女又到警局,說:「我要告我男友!」警員問:「不是之前告過了?」姚女竟回答:「這次是要告另一個男友,上次那個已經講好,他不跟我分手了。」


警方深入查問得知姚女同時劈腿多男,被男友發現提分手,她無法挽回,就以控告對方性侵作要脅,只要答應復合就會和解,氣得大罵:「實在太亂來了!」對少女曉以大義,並通知社會局介入。 

「家長應多加開導」

 

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紀惠容指出,許多性侵、家暴案發生後,施暴者會利用女性善良柔軟的心理,頻向被害者道歉、獻殷勤,不少被害者會選擇原諒,卻因此遭施暴者操控。她認為,姚女行為反覆,可能是不知該如何處理,不一定是利用提告達成目的,建議家長多加關心開導,亦可向社工、心理諮商師求援。 

 

分手告性侵  

 

分手告性侵 示意圖

 

姚姓少女劈腿被發現,為求男友別分手,向警控告男友性侵,被警方責罵浪費司法資源。

提告性侵要脅案例

 

2015/01
新北市15歲少女前後與4名男友發生性行為,父親怒告4男性侵再提和解,1年內至少拿到上百萬元和解金
2013/12
苗栗16歲少女與3男玩國王遊戲,醉後遭輪暴,其父提告拒和解,少女向3男各要30萬元和解金,事後翻供未遭性侵,檢方重啟調查,依加重強制性交罪起訴3男
2013/09
新北市15歲少女2年內陸續和8名少年發生性行為,少女母親先提告,再向8少年家長分別收取30至60萬元和解金


資料來源:《蘋果》資料室

 

 

文章網址~

http://www.appledaily.com.tw/appledaily/article/headline/20150115/36328507/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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