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lose
家產上億“富二代”以戀愛為名 詐騙三名女孩

2015年05月26日 16:43 來源:揚子晚報

  父親是公司董事長,母親在香港當大律師,家產上億,動不動就掏出好幾本房產證來給人看。這樣一個“富二代”,實際上是個專坑女孩的大騙子。他以戀愛為名,詐騙三名女孩近60萬元。近日,南京玄武法院以詐騙罪,判處26歲的張某有期徒刑11年,並處罰金人民幣10萬元。

  鹽城女孩借給南京男友34萬

  為女兒小敏出國,鹽城人于先生在2008年至2009年間準備了34萬元保證金,分四張存單存在小敏的名下。後來,小敏考雅思分夠,就沒有出國。2009年4月某日,有張存單快到期了,于先生就去找,結果發現只剩一張存單,還有三張不見了。于先生趕緊到銀行查詢,發現錢被取了,便打電話給小敏。

  電話中,小敏承認錢被她取走了,給了一個叫張某的男子。“張某是我剛認識的男朋友,南京人,家裏非常有錢,一定會還給我的,不要擔心。”于先生擔心涉世不深的女兒上當受騙,當晚就和妻子一同趕到南京。小敏死活不敢出來見他們,讓張某出面接待。張某稱,他根本不知道小敏的錢是從家裏存單上取來的。最終,于先生夫婦連女兒的面都沒見上就回家了。

  有錢男友實際上是個大騙子

  2009年 “五一”長假期間,小敏回家帶來一張張某手寫的欠條。假期結束後,于先生夫婦與小敏一同返回南京,並住在小敏、張某租住的房子裏,一起向張某要錢,但張某一直說現在沒錢。“我家裏家產過億,不會少你們錢的,”張某說著就拿出來好多房產證,“我這麼多房子呢,你們還有什麼不放心的。”張某說,他家在夫子廟那邊有一幢樓出租給別人,小敏借給他的34萬元,用於在那幢樓上加蓋一層,最後,張某重新寫了三張借條給小敏的母親。

  小敏的父母沒想到,這個口口聲聲“家產上億”的男青年,實際上是個專坑女孩的騙子。原來,小敏是在網上認識張某的。兩人確定了戀愛關係後,小敏將出國泡湯的事告訴了張某,張某一聽小敏名下有34萬存款,立即開始打她的主意,就讓小敏把錢借給自己,用於翻建自己家的一幢樓。

  “富二代”男友全靠嘴吹

  錢到手後,張某除了大吃大喝及還信用卡的欠款外,全都花在了老虎機上,動輒輸贏上萬元。錢花完後,張某出去偷東西,結果被警方抓獲,於2010年被判刑六個月,小敏才有機會與張某分手。那麼,張某最初是靠什麼把小敏騙住的呢?警方調查後發現,張某就是靠那張什麼都敢往外吹的嘴。

  張某整天對別人說,自己父親張傑是南京某能源公司董事長、母親在香港開律師事務所,很有錢。警方調查張某的舅舅和父親、繼母等人則證實,張傑的父母早就離婚了,其母在香港就是個普通打工者。父親張傑只是某能源公司名義上的負責人,真正的負責人是萬某。張某嘴裏說的屬於他家的“那幢樓”,是公司出錢購買,張某的父親張傑只不過掛了個名字。

  共騙了三個女孩近60萬元

  張某的父親和繼母還證實,張某因沒有資質辦信用卡,遂以他們的名義在多家銀行辦理了十余張信用卡,張某把卡刷爆後,就讓他們還款,家裏曾賣了房子幫張某還信用卡的錢,直到目前仍未還清。“我兒子喜歡顯擺,辦信用卡就是為了吃喝玩樂。”張傑這樣說道。

  警方還查明,張某除了詐騙小敏外,還在2013年4月以其父親張傑的名義,以幫助戴某某調至國家電網公司工作為由,騙取戴某某人民幣6萬元,並同時以“張傑”的名義與王某“談戀愛”,虛構因進行法律訴訟需資金疏通關係等事由,騙取王某人民幣19.7萬元。

  構成詐騙罪獲刑11年

  在到處詐騙的過程中,張某還在婚戀網站結識了一個叫曾某某的女孩,並確定了男女朋友關係,雙方父母甚至都見了面,並準備結婚。幸運的是,在生米煮成熟飯之前,張某東窗事發,如果再拖上一段時間,曾某某很可能成為新的受害者。

  南京玄武法院審理後認為,張某虛構事實、隱瞞真相,騙取他人財物,數額特別巨大,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。張某曾因犯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,刑罰執行完畢後在五年之內再犯系累犯,依法應當從重處罰。遂以詐騙罪判處張某有期徒刑11年,並處罰金人民幣10萬元。責令張某退賠被害人損失。通訊員 玄研 揚子晚報記者 羅雙江

  (文中當事人為化名)

【編輯:葉攀】






文章網址~
http://www.chinanews.com/sh/2015/05-26/7302660.shtml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yihui517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