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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春天來了,二十四節氣的「驚蟄」一過,那些冬眠的蟲子全部出籠,關於「蟄」這個字,教育部國語典說得非常詳細-動物入冬藏伏土中,不飲不食,稱為「蟄」。晉.干寶.搜神記.卷十二:「蟲土閉而蟄,魚淵潛而處。」,危害人間生活,不管是益蟲、害蟲,只要想像得到的蟲,很自然地在此時出現,那……小強也不例外。

  那麼「驚蟄」又是什麼咧?二十四節氣之一。在國曆三月五日或六日,此時正值春天,氣溫回升,蟄居的動物驚醒,開始活動,故稱為「驚蟄」。舊稱為「啟蟄」。




  如果各位朋友看這篇文章的時候,正好在吃東西,那麼,我奉勸各位還是先跳過不看,以免沒了食慾,破口大罵責怪我是始作俑者,除非閣下是研究蟑螂,或是新聞報導的那位飼養小強的達人,這兩者之外的,還是別看也罷。

  清晨,天色剛露魚肚白,阿媽每天都是起了個大早,揉著惺忪睡眼正準備跨進浴室,赫然看見地磚上有一隻小強的屍體,死狀極其慘烈,觸鬚扭曲,肚子很顯然就是遭到一個巨大物體重擊,內臟半露,在屍體不遠處,地磚上還有黑褐色的東西,阿媽猜想,可能是小強臨死前的掙扎,留下的死亡訊息吧?

  但是,阿媽看見小強的腳還在抖動,無力地抽搐著,自己立刻對著牠補上一腳,小強魂也悠悠,馬上斷了氣,阿媽轉念一想,不對,那也有可能是家裡的人來來去去,拖鞋留下的污痕,半乾半濕,沒什麼大驚小怪的。

  阿媽心裡還在猶疑不定的時候,用手拎起死蟑螂的大觸鬚扔進垃圾桶,回頭正要刷牙的時候,眼角的餘光又瞥見另一隻小強的屍體,漂浮在浴缸的水面上,載浮載沉,隱約還有漣漪晃過,彷彿殺蟑兇手沒有逃得太遠。抬頭一看,牆壁上的磁磚都是水漬,溼漉漉一片,看起來疑似蟑螂之前在那裡爬過,以致於第二隻小強成了落湯「雞」,究竟,是誰對牠們痛下殺手?

  阿媽刷完牙,用水瓢把第二隻小強的屍體撈出來,第二隻小強也是下半身模糊,同樣也是拎起大觸鬚丟進垃圾桶裡,命案第一現場,總算沒了駭人的小強屍體了,因為,接著阿媽去把一大早要上學的孫子叫起床,刷牙、洗臉、吃早餐……,讓自己的心肝寶貝孫看到小強的屍體,實在不大好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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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遇到小強之前,還是得先說說,冬眠過後,正是驚蟄的激情當下,蟲蟲們第一件事做的是什麼,先填飽肚子,然後開始交配,就這樣,一個深夜裡,兩隻大到嚇人的小強率先出現了。為什麼看到小強的時候大都在晚上?那是牠們正是夜行動物,於是,牠們很突兀地出現在浴缸四周,行動鬼鬼祟祟,小強長得本來就不討喜,和老鼠一樣全身是暗色調,但是小強對我來說格外地噁心,兩條長長的觸鬚晃來晃去,告訴人類牠的視覺不好,嗅覺發達無比,猛一下子就是兩隻,其實是蠻駭人的,放過牠們又不可能,萬一牠們真的是交配來著,火速繁衍後代,更是萬萬不能。

  俗話說:「蟑螂怕拖鞋,烏龜怕鐵鎚」,略過後者,就別欺侮烏龜了,但是小強一定要撲殺,傳統的拖鞋可不是軟綿綿的那種,合成塑膠稍微彎曲一下,挺有彈性的,只消物理的一個槓桿原理,力量全部轉移到拖鞋的另一端,再大隻的小強也非得當下斃命、肚破腸流不可,最多只能讓牠勉強無力地抖一下,總之,「蟑螂怕拖鞋」是鐵一般的事實。

  至於那兩隻小強是怎麼魂歸九泉的,還是別描述得太詳細才是上策,詳細步驟略過,請恕我「偷懶」,只見一隻當場動彈不得,另一隻因為在牆壁高處,用水柱將牠射落滿是水的浴缸裡……最後還是要使用拖鞋,假設讓牠游上岸,接著逃之夭夭,到那時候就是前功盡棄了。

  這就是驚蟄「殺蟑」事件的始末,兇手就是我,也可叫它做浴室「殺蟑」事件,推理小說看多了,日本推理小說裡,很多書名有「xxx殺人事件」,或是「xxx殺人」,我來個依樣畫葫蘆,寫出個仿作,沒有詭計,也沒有偵探,純粹仿照書名,東施效顰而成。

  如果硬要說殺蟑的過程就是詭計,那樣也行,只不過詳細描述的話,可能螢光幕前的朋友們都要做嘔了,因為凶案現場,畢竟是有兩隻大到嚇人的小強在那裡,說不盡的噁心,大家心照不宣,此處不用贅言啦!

  「乖孫仔!是誰殺死那兩隻蟑螂?」(台語)阿媽看到孫子放學回家了,劈頭就問。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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