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〈南部〉巧! 警車趕辦案挨撞 肇事者是報案人

〔記者王秀亭/台東報導〕報案者竟變成撞警車的肇事者!台東警分局馬蘭派出所員警十三日深夜接獲家庭糾紛案件,未料警車才開出派出所,就在第一個十字路口 遭闖紅燈的自小客車撞上,員警下車處理,詢問對方資料後,發現家庭糾紛報案者就是撞上警車的肇事者,要趕時間將被打傷的友人送醫才闖紅燈,但報案者成肇事者,讓欲前往處理事件的黎姓員警直說太巧合,機率比中樂透還低。

 

肇事者是報案人  

 

馬蘭派出所十三日深夜接獲報案,五十五歲的張男遭五十一歲的林姓婦人兒子打傷,值班的黎姓、黃姓員警隨即驅車前往處理,在第一個路口綠燈直行時,遭一輛急駛闖紅燈的黑色自小客車撞上,撞擊力道之大,肇事車輛原地轉了一圈,保險桿也掉落地面,警車幸好只是車頭凹了一塊。

 

「差個幾公分,黑色自小客車就撞上警車駕駛座,還好沒受傷。」駕駛警車的黎姓員警回憶,當時綠燈亮起,警車才剛起步不久,就碰地一聲,還沒回神,就見肇事車輛 女駕駛神色慌張的跑到警車旁,直喊幫幫車上受傷的人,以為這一撞,肇事車前座有人受傷,想不到傷者橫躺在後座,滿臉傷勢,同車黃姓員警趕緊下車指揮交通, 並呼叫救護車送傷者就醫,現場則交給台東警分局交通事故處理小組。

 

馬蘭派出所長吳正雄表示,警車發生交通事故後,再派另名員警前往處理家庭糾紛案,回到派出所後,兩案件資料一比對,家庭糾紛報案者竟是撞警車的肇事婦人,這種情形並不多見,警車昨天已送進車廠維修,維修費用會向林婦尋求理賠。

 

 

http://news.ltn.com.tw/news/local/paper/82178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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