英國法庭裁定 離婚20年前妻仍可要贍養費
大紀元 2015-03-11 23:24:35 PM
【大紀元2015年03月11日訊】(大紀元記者周成英國報導)3月11日,英國最高法庭做出了一項具有里程碑意義的裁定,已經離婚20年的一名婦女仍可以向目前已是億萬富翁的前夫索要更多的贍養費。
55歲的婦女凱思琳•懷亞特(Kathleen Wyatt)向53歲的前夫戴爾•文斯(Dale Vince)索要190萬鎊的贍養費。30多年前,當懷亞特和文斯還是大學學生的時候,他們結識,1981年結婚,此後他們開始過著當時年輕人比較流行的 新時代流浪者的生活,也就是住在旅行車裡,沒有固定住所。
儘管婚後有了一個兒子,但是短短幾年後,他們就分手了,並且在1992年正式離婚,孩子歸懷亞特撫養。此後,懷亞特和兒子一直過著貧困的生活,靠領取政府福利度日,文斯則住在一輛破舊的救護車裡。他自己動手用回收來的材料製作了一個風力渦輪機發電,獲得成功。1995年他創辦了綠色能源公司Ecotricity,公司迅速發展擴大,他目前的個人身價估計約為1.07億鎊。
2011年,當懷亞特聽說前夫已經是億萬富翁後,通過律師提出,要求前夫支付「經濟補償」。第一回合中,高等法庭裁定,懷亞特可以索要贍養費,但是上訴法庭的法官推翻了這個決定,認為兩人離婚的時間已經太久了,贍養費申請的太晚了。
懷 亞特把官司打到了最高法庭。這一次最高法庭的五位法官一致認定,懷亞特可以索要補償金,並且認為高等法庭負責家庭官司的法官應該分析索賠申請。法官表示,懷亞特的申請「法律上可以得到任何」,儘管她提出的190萬鎊的金額是「不可能的」,但是她得到一個「相對適中」的補償的前景是真實的,比如一間比較舒服、不需要貸款的房子。
文斯認為,最高法庭的裁定「瘋狂」,認為這是為多年前曾經短暫結婚的人索要賠償開了一個先河。
責任編輯:馬千里
http://www.epochtimes.com/b5/15/3/11/n4385298.ht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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